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
一。申报条件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已相应变更;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
二。申报材料:房地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提交材料;
1.《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收原件);
2.房地产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4.变更相应内容应提交的材料(如申报材料为复印件,每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变更名称:企业主管部门的变更批文(原件)或股东会议纪要、章程修订决议以及变更原因和对原公司工程、经济等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原件,全体股东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股权全部转让要求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按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
----变更经营地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的应提供房屋租赁证,且公司经营地址房屋用途不得为住宅(核原件,收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主管部门批文或股东会议纪要、章程修订决议(核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变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
遗失补办:《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审核表》一式二份,相应等级刊登报纸遗失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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