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许可证
各行业许可证
一、审批条件
(一)准予审批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网上申请预约和书面办理方式
劳务派遣许可(备案)的申请者首先统一进入“上海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平台”提出预约申请办理。然后携带书面申请材料向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一)申请劳务派遣许可(备案)
(1)已成立公司。已成立公司进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平台后,填写用户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与公司在上海市职介中心办理网上招退工备案的登陆密码相一致),登录系统。公司在网上填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经平台申请预约后,根据平台的反馈信息,已成立公司可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2)筹建中的新公司。申请人进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平台,填写用户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与其本人在上海市职介中心查询网上招退工备案和其本人在上海市社会保险服务网的登陆密码相一致),登录系统。在网上填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经平台申请预约后,根据平台的反馈信息,申请人可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二)依申请变更
劳务派遣公司进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平台,填写用户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公司在上海市职介中心办理网上招退工备案的密码),登录系统。网上填写变更相关申请信息,在平台中提交变更申请预约后,根据平台的反馈信息,劳务派遣公司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材料(书面材料内容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涉及跨区县地址变更,需要首先在申请平台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跨区变更申请,原许可机关审核之后,派遣公司到迁入地区县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交还原许可证后,办理新许可证。(书面材料内容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三)依申请注销
劳务派遣公司进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平台,填写用户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公司在上海市职介中心办理网上招退工备案的密码),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后,在平台中提交注销申请预约后,根据平台的反馈信息,劳务派遣公司携带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1、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
2、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申请人;提供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
3、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报件 | 要求 |
1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公章 |
2 |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 1 | 纸质 | 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3 | 公司章程 |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 1 | 纸质 | 加盖公章 |
4 |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 1 | 纸质 | 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
5 |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 1 | 纸质 | 加盖公章(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
6 |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加盖公章 |
7 |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加盖公章 |
8 |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加盖公章 |
9 | 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加盖公章 |
- 上一条: 人力资源许可证
- 下一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